压力表的静态校准是在静态标准条件下,采用一定标准等级的校准设备,对仪表重复(不少于3次)进行全量程逐级加载和卸载测试,获得各次校准数据,以确定仪表的静态基本性能指标和准确度的过程。
检定的方法有两种:一种是将被校表与标准表的示值在相同条件下进行比较;另一种是将被校表的示值与标准压力比较。一般在被校表的测量范围内,均匀地选择至少5个以上的校验点,其中应包括起始点和终点。
压力表的示值检定按标有数字的分度线进行。检定开始时逐渐平稳地升压(或降压),当示值达到测量上(下)限后,切断压力源,耐压3min,然后按原检定点平稳地降压(或升压)倒序回检。对每一个检定点,在升压和降压检定时,轻敲表壳前、后的示值与标准器示值之间的误差应不大于表2-1所规定的允许误差;轻敲表壳后,指针示值变动量应不大于表2-1所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/2。同一检定点,升压和降压检定时,轻敲表壳后回程误差应不大于表2-1所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。在测定范围内,指针偏转应平稳,无跳动和卡住现象。
表 2-1 被检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和允许误差及关系:
准确度等级
允误误差%(按测量上限的百分数计算)
0.06
±0.06
0.1
±0.1
0.16
±0.16
0.25
±0.25
0.4
±0.4
0.6
±0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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